为有效遏制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【资料图】
一、不要采摘和购买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,尤其是颜色鲜艳、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。
二、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“民间偏方”去分辨有毒野生菌,如: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,大蒜炒菌不变黑就没有毒等没有科学依据的辨识方法。
三、不要将多种野生菌混杂加工,在烹调加工时,一定要炒熟煮透,野生菌不得凉拌生吃。
四、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,防止野生菌中某些成分与乙醇发生反应引起中毒。
五、学校食堂、单位食堂、建筑工地食堂、宴席等群体性聚餐禁止加工食用野生菌,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。
六、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医院治疗,最大限度减少死亡。
七、强化自身健康责任意识。请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利用手机、互联网、广播、电视等媒体认真学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,从源头上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。
八、村(社区)加强对野生菌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,做到早预防、早发现、早控制,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。
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2023年6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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